難道政府應該派飛虎隊中央應該派軍隊和核彈去攻打菲律賓? 我好想知道政府和中央如何不“袖手旁觀”地“積極干涉”。
事後個個都可以做孔明,馬後發炮最響亮!取回公道好緊要,但同時間,我地做人都要公道。1)香港政府拖泥帶水慢吞吞等無事,試舉例以說明之;2)唔派人去菲律賓? 你講係想派人去解放同接管菲律賓? 係,無做到,因為有D腦都知正OLG; 你話事發後冇派人去跟進? 你冇野呀嘛?!
不如同梁太講同一番話。政府做得好好架啦,唔好咁高要求。 係菲律賓啲警察差,唔關我地事喎… 咩話? 派人去菲律賓? 你講係想派人去解放同接管菲律賓? 係,無做到,因為有D腦都知正OLG!
無錯, 做人都要公道打左電話比菲總統喇,佢唔聽咋,我做好呢份工架啦,仲可以做D咩~~ 唯有等到通lor~~呢個係態度問題, 與個人感觀有關 (你覺得有線態度好好既話, 我舉例又有何用呢) Ebenezer 試舉例以說明你所謂既公道唔派人去菲律賓支援, 你又諗埋一面話派人去解放同接管菲律賓, 有D腦都知正OLG; 你冇野呀嘛?!
慢吞吞例子如:(quote from每日一膠)1. 盡早有一名特區政府全權代表親自到菲律賓,負責外交層面事宜。這人層級不能太低,對方才會足夠重視,若事件仍在僵持,綁匪也會覺得被重視。這代表應帶同談判專家,他們可為談判增加彈性,例如表示特區富商願代支贖金,或願意為綁匪安排第三國庇護等。他也需隨機應變,例如在一般反恐現場,不會容許隨便發放未經證實資訊,以免同黨改變策略。政府不應糾纏於菲律賓駐港領事,而應由特首直接致電菲律賓總統。假如對方未能聯絡,這本身也可被報道,用以反映港方的最高重視。林忌的疑問:槍手一早把下午三時,定為「有事發生」的死線,在三時前後,香港、中國與菲律賓當局,究竟做了甚麼?看看時間表,曾蔭權遲至下午四時才聯絡菲律賓總統,會否遲了點?是否應該午餐後的時間,就應該立即有果斷行動,去立即聯絡菲律賓當局?香港擁有數目龐大的菲傭,兩地關係密切,難道特區政府完全沒有半點方法,去聯絡菲律賓當局嗎?就算菲律賓當局不作理睬,是否可以在傳媒發放重話,迫菲律賓當局回應呢?以往日本政府在營救人質等問題上,不就是採取這樣的方法嗎?如果菲律賓當地有特區政府的全權代表,做得到的事情是否更多?其他例子可以睇 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10/08/blog-post_24.html
浪子兄:我的觀點跟你不同,然而再看我以上的貼子,無疑地我的言詞會使你感到冒犯,著實不對!我的觀點,是不要emotional, 不要對人不對事;然而我的貼子,卻可能給人覺得正犯著同樣的錯,因此,我要向你道歉!我說的公道,不單是要人給我公道,還有我要給人公道;因此,我的冒犯,正正是對你發表觀點的自由不公道,所以,我再要向你道歉!
eben: 得啦得啦唔駛搞到道歉, 小事一椿啫,過去lu
我要將我之前講既"此生不到菲律賓"既說話收番. 如果呢個事件能令菲律賓有所反醒, 從中取得教訓及改善和進步的話, 我想呢d都係各死傷者在此事件中犧牲寶貴生命和身心健康所換來的一個很重大的價值和意義.
葉劉淑儀問為何不介入拯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rkuRp203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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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政府應該派飛虎隊中央應該派軍隊和核彈去攻打菲律賓? 我好想知道政府和中央如何不“袖手旁觀”地“積極干涉”。
事後個個都可以做孔明,馬後發炮最響亮!
取回公道好緊要,但同時間,我地做人都要公道。
1)香港政府拖泥帶水慢吞吞等無事,試舉例以說明之;
2)唔派人去菲律賓? 你講係想派人去解放同接管菲律賓? 係,無做到,因為有D腦都知
正OLG; 你話事發後冇派人去跟進? 你冇野呀嘛?!
不如同梁太講同一番話。政府做得好好架啦,唔好咁高要求。 係菲律賓啲警察差,唔關我地事喎… 咩話? 派人去菲律賓? 你講係想派人去解放同接管菲律賓? 係,無做到,因為有D腦都知
正OLG!
無錯, 做人都要公道
打左電話比菲總統喇,佢唔聽咋,我做好呢份工架啦,仲可以做D咩~~ 唯有等到通lor~~
呢個係態度問題, 與個人感觀有關 (你覺得有線態度好好既話, 我舉例又有何用呢)
Ebenezer 試舉例以說明你所謂既公道
唔派人去菲律賓支援, 你又諗埋一面話派人去解放同接管菲律賓, 有D腦都知正OLG; 你冇野呀嘛?!
慢吞吞例子如:(quote from每日一膠)
1. 盡早有一名特區政府全權代表親自到菲律賓,負責外交層面事宜。這人層級不能太低,對方才會足夠重視,若事件仍在僵持,綁匪也會覺得被重視。這代表應帶同談判專家,他們可為談判增加彈性,例如表示特區富商願代支贖金,或願意為綁匪安排第三國庇護等。他也需隨機應變,例如在一般反恐現場,不會容許隨便發放未經證實資訊,以免同黨改變策略。政府不應糾纏於菲律賓駐港領事,而應由特首直接致電菲律賓總統。假如對方未能聯絡,這本身也可被報道,用以反映港方的最高重視。
林忌的疑問:槍手一早把下午三時,定為「有事發生」的死線,在三時前後,香港、中國與菲律賓當局,究竟做了甚麼?
看看時間表,曾蔭權遲至下午四時才聯絡菲律賓總統,會否遲了點?是否應該午餐後的時間,就應該立即有果斷行動,去立即聯絡菲律賓當局?香港擁有數目龐大的菲傭,兩地關係密切,難道特區政府完全沒有半點方法,去聯絡菲律賓當局嗎?就算菲律賓當局不作理睬,是否可以在傳媒發放重話,迫菲律賓當局回應呢?以往日本政府在營救人質等問題上,不就是採取這樣的方法嗎?
如果菲律賓當地有特區政府的全權代表,做得到的事情是否更多?
其他例子可以睇 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10/08/blog-post_24.html
浪子兄:
我的觀點跟你不同,然而再看我以上的貼子,無疑地我的言詞會使你感到冒犯,著實不對!
我的觀點,是不要emotional, 不要對人不對事;然而我的貼子,卻可能給人覺得正犯著同樣的錯,因此,我要向你道歉!
我說的公道,不單是要人給我公道,還有我要給人公道;因此,我的冒犯,正正是對你發表觀點的自由不公道,所以,我再要向你道歉!
eben: 得啦得啦唔駛搞到道歉, 小事一椿啫,過去lu
我要將我之前講既"此生不到菲律賓"既說話收番. 如果呢個事件能令菲律賓有所反醒, 從中取得教訓及改善和進步的話, 我想呢d都係各死傷者在此事件中犧牲寶貴生命和身心健康所換來的一個很重大的價值和意義.
葉劉淑儀問為何不介入拯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rkuRp203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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