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朝未瞓醒時,
又想起前度的分手宣言,
可能近半年沒有怎樣被人鬧過,
刺骨的宣言仍在腦中霸佔一角,
那段說話令我明白到,
當我以為好夾時,
原來別人老早不覺,
簡直癲覆了我的思維。
而發表宣言的地方,
諷刺地,
在我最討厭的地鐵車卡。
29.4.11
Hong Kong Recording Industry Alliance Limited 之仆街
Youtube近來出現了霸權,
好像香港特別多這種煩膠,
好多MV或歌都變了
「由於 Hong Kong Recording Industry Alliance Limited 提出版權申訴,因此不能再使用此影片。」
同TVB一樣,
都是懶正義,
其實極無謂。
只是將很多珍藏版本的MV或歌浪費掉,
好像香港政府的廢舊建新思維一樣。
好像香港特別多這種煩膠,
好多MV或歌都變了
「由於 Hong Kong Recording Industry Alliance Limited 提出版權申訴,因此不能再使用此影片。」
同TVB一樣,
都是懶正義,
其實極無謂。
只是將很多珍藏版本的MV或歌浪費掉,
好像香港政府的廢舊建新思維一樣。
28.4.11
25.4.11
24.4.11
22.4.11
2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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